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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出轨净身出户

更新时间: 2019-09-02 15:54: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一条,在进行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是男方不同意情形下不能使男方净身出户。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虽然上述条款对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等行为有规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并不足以令过错方净身出户,大多是象征意义上的赔偿,远远达不到净身出户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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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瑞雷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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