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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等级鉴定标准

更新时间: 2019-09-03 09:41: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在发生劳动工伤事故时,残疾人等级鉴定标准主要涉及的是工伤赔偿的问题,所以这一个鉴定标准也是很多劳动者所关心的问题。

在实务中,残疾人等级鉴定标准主要可以劳动能力障碍的标准和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具体来说,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在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认为可能会造成残疾的,应尽快做伤残鉴定。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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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主办律师
马俊哲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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