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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更新时间: 2019-11-08 08:48:1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情侣之间分手后,女方向男方索要分手费,那么此时女方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情侣一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费,一般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法律也并没有禁止男方对女方赠与财产的行为。

那么如何区分分手费是赠与还是敲诈呢?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自愿的法律行为,并具有无偿性。然而敲诈是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或滥用法律、借助官方职权等,向他人索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财物的犯罪行为。

如果情侣间分手时女方提出要分手费,但没有采取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的,男方自愿赠与财产的,那不属于敲诈。但是如果女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男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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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专职律师
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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