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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8-08-21 18:00: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之一的,婚姻无效。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又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当事人在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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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水清律师
主任律师
胡水清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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