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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08-20 17:44: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是夫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和成立之后、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约定合法有效、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在履行该约定时产生纠纷的、为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夫妻财产的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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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主办律师
马俊哲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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