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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程序一审不判离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8-08-20 17:44: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起诉离婚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提起上诉,通过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判决。上诉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当事人无需任何理由都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二审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诉途径要求重新判决。但是,因离婚案件可以在判决不准离婚后6个月内再提起起诉,司法实践中,对再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都会准许离婚,因此,判决不准离婚不必进行申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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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主办律师
马俊哲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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