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第一监护人称谓是什么

第一监护人称谓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4-02 17:53:1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监护人称谓,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未成年人第一监护人的称谓填写父母的名字,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由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但是需要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李首道律师
李首道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案件

734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