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房产纠纷>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有哪些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11-10 17:56: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

1、签买卖协议前,应查清房屋的权属情况,确认卖方系房屋的所有权人,且该房产没有其他纠纷、未被冻结查封;

2、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购房款,保留转账凭证;

3、支付购房款之前,要先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备案登记;

4、及时占有、使用、管理二手房,报关相关凭证、凭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郭敬坡律师
主办律师
郭敬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7064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