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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未经追认是无效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2-05-12 19:00:3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权处分未经追认的合同一般对于被代理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合同。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拒绝追认的,其合同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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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晓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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