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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威胁、辱骂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吗

更新时间: 2019-03-28 17:06: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等四种类型。威胁、辱骂对方就是典型的精神暴力。施暴者通常以辱骂、威胁、跟踪、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不理不睬、拒绝性生活、拒绝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助、自卑、极度痛苦的心理反应。

心理折磨造成的伤害比身体暴力的伤害更大、更深层次,长期遭受精神暴力的人容易出现抑郁、绝望甚至自杀的现象。现在法院不仅意识到身体暴力对受害人的伤害,也越来越意识到精神健康也是需要予以保护的地方。因此,我国2016年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暴力构成家庭暴力。故一方总是威胁、辱骂对方,能够被法院认定为是家庭暴力,关键问题在于受害人能否举出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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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程律师
朱庆程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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