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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用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20-01-21 14:10:4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不是必须要公证,而是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为其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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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律师
张慧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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