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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01-21 15:17: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

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

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召集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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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凡律师
主任律师
陈平凡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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