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离婚> 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

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

更新时间: 2020-01-21 15:42:5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这一问题。

第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

第二,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法院在结案之时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费究竟由谁承担及相应的承担比例。

第三,上诉费用的产生基本上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满意而提起了二审程序。与此同时就产生了二审的上诉费用。上诉费原则上和一审的诉讼费是一样的。在案件二审结束后,一般法官会在裁判文书的最后列明上诉费用最终由谁承担及承担的具体金额是多少。但在案件上诉之初,上诉费用是由上诉人预交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徐驰律师
徐驰律师

山东-青岛

擅长:

156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