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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0-01-10 17:26:3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根据最高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意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依然不同意离婚,但从以上情况综合分析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也有第三次或第四次才判决离婚的,这就需要聘请专业婚姻律师来指导、收集和策划双方婚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争取早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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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乃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许乃义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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