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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告商标侵权了如何才能不用赔偿

更新时间: 2020-02-28 16:39: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而且有可能造成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来源上的混淆。

主要抗辩方式有:

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比如,商业街的美食地图上使用麦当劳、真功夫等商标。

2、正当使用抗辩。正当使用一般包括叙述性、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

3、权利用尽抗辩。权利用尽即商标权利人在商品合法投放市场之后就不能对该商品的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

4、合法来源抗辩。商标未使用抗辩,此种抗辩会构成侵权,要停止侵权,但可以不需赔偿。

5.在先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6、商品不类似抗辩。在进行抗辩时,若能证明双方商品不类似,则不构成侵权。但是知名品牌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7、商标不近似抗辩。

8、恶意抢注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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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阳律师
副主任律师
谢晓阳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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