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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诉讼费谁出

更新时间: 2018-11-07 09:00:0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但是,在离婚案件当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的缴纳标准如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诉讼费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数额,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或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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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石文辉律师

海南-海口

擅长: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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