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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的采集途径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9-01-24 11:13:2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案件更是无论对法官还是律师来说都是一大挑战。

这个时候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下: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人证言等。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证人证言等。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在外居住的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缴纳水电票据等。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总之被告是围绕原告的证据提交相反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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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华清律师
封华清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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