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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1-31 18:39:1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包括: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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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华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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