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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1-22 12:42:0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4、遗嘱处分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

5、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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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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