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交通事故> 躲避车辆受伤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吗

躲避车辆受伤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吗

更新时间: 2021-01-26 13:42: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躲避车辆受伤是否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应当视具体情形而定。交警经过调查,确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则通律师
主办律师
刘则通律师

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

3136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