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分居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分居

更新时间: 2021-01-21 18:29:5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双方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据;证人证言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博律师
主办律师
张博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4697
已帮助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