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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属

更新时间: 2020-12-31 09:06:5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若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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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艳丽律师
主办律师
聂艳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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