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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更新时间: 2018-09-12 15:28:5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

1、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借款本金和利息、债券、出资等;

2、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或改变诉讼时效属于无效行为;

3、人民法院不得释明或者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4、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

5、债务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

6、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7、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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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桐律师
主任律师
李易桐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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