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合同打印部分与手写部分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合同打印部分与手写部分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更新时间: 2020-11-24 11:02:1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不是格式条款,也应当以双方均签字确认的手写的合同内容为准,如果未经双方确认,则原先打印的部分继续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李士刚律师
李士刚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7460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