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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0-11-19 13:23:3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等,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补写的借条与实际借贷事实相符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和利息。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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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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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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