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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 2020-01-21 14:59:2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首先用工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纠纷,应该提出劳动仲裁,同时需要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需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同事证言也可以用于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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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迪律师
主办律师
许迪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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