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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需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20-01-21 14:45:4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如果您的电子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即缔约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数据形成的数据电文。那么公证不是必须的,证明效力也并非不能推翻,数据电文并非一律经公证才能采信,已经有众多立法规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没有哪一部法规定“数据电文”必须经公证法院才能采信。所以,当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立法并未规定必须事先经公证。

总之,可靠的电子签名,一开始就能确保数据电文之储存、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可靠,当纠纷发生时,不需要去做公证也能作为合法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七条

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八条

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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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迪律师
主办律师
许迪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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