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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先分割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0-01-08 14:50:0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离婚需要就夫妻关系的解除、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三方面问题作出处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都是离婚中的一部分。但并不是说没有将财产分割完毕就不能离婚。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双方已经就以上三方面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了,无需法院判决,所以离婚协议书中都包含了财产分割的内容。但并不意味着财产就真的完全分割清楚了,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只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部分财产如何分割,或者仅仅笼统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待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财产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离婚中,通常也是将财产一并处理的,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比如夫妻双方暂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或财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可以在离婚后另行协商,或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一方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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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律师
主任律师
怀向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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