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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男方可以起诉要孩子吗

更新时间: 2020-01-16 11:33: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哺乳期一般为10到12个月不等,《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这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的。

所以,在女方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起诉离婚,也就无法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婚姻法并未限制女方起诉离婚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的,男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离婚案件中,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争取抚养权的,一般会判给母亲,由母亲抚养。这也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和身心健康。所以律师建议,男方可以在孩子满两周岁之后,再起诉离婚,这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就大一些。但是,如果母亲有伤害孩子的行为,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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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律师
主任律师
怀向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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