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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分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0-01-09 11:45:3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分割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同居如果发生财务混同,难以区分到底是谁的财产,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双方共同所得或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难以认定权属的,才能够作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具体分割时,人民法院会考虑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实际贡献大小,出资比例,财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因素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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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律师
主任律师
怀向阳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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