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离婚> 家暴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家暴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更新时间: 2020-05-27 15:33:2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家暴而离婚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家暴所付出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应当由过错方赔偿,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附带要求民事赔偿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比如调解机构如居委会制作的书面材料,或公安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或证人证言,或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家庭暴力”的定义:
“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吴舒扬律师
主办律师
吴舒扬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互联网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6618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