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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交了赃款还用交吗

更新时间: 2019-10-30 16:49: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罚金交了赃款还需要交,罚金,是我国《刑法》附加刑当中的一种,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赃款的意思是贪污、受贿、盗窃等犯罪非法获取的款项。主要是追缴的问题。

罚金与赃款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说用交了罚金就不用交赃款。

罚金应当在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期内交纳,具体可以根据具体的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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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鑫律师
主办律师
田桂鑫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继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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