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公司企业> 破产清算欠的钱怎么办

破产清算欠的钱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9-11-13 14:45:4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且不存在股东责任的情况下,余下债务不再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需要及时申报债权,之后按照破产程序由清算组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尹艳荣律师
尹艳荣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综合

1176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