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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19-10-14 17:28:0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除非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生效条件为公证,这种情况下,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合同才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可以。

本律师在此提醒,虽然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的权利,还是建议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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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云律师
主办律师
李雪云律师

浙江-台州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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