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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后果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10-14 17:49:1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例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指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该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所以,不交付房屋维修基金将导致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本律师在此提醒,缴纳房屋维修资金是业主的法定义务,应当及时缴纳,否则将导致房屋无法正常取得,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指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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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云律师
主办律师
李雪云律师

浙江-台州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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