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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裁员有赔偿吗

更新时间: 2019-09-04 10:24:0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试用期被依法裁员的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员的,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进行裁员时,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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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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