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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个人缴纳比例

更新时间: 2019-09-04 11:01: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的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是五险其中的一种,由用人单位与个人按照规定承担比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根据2015年11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1%,个人缴费费率为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总费率继续维持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
工伤保险在执行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各参保单位现行缴费费率继续维持阶段性下调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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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睿思律师
主办律师
张睿思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综合、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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