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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就业证明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19-09-04 11:01:3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就业证明属于证明性的文件,所以标题需注明“就业证明”四个字。关于内容,开篇需要注明证明的主体信息及工作岗位,如“兹证明张三,身份证号码为,于某年某月某日入职本公司,任行政文员职位。”然后在落款处需注明出具本证明的单位信息并加盖公司的公章。最后在“就业证明”的底部预留出具证明的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供备查。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为防止员工滥用“就业证明”,证明人可以在落款下方的空白处注明“本就业证明仅用于诉讼用途”等字样,可以防止就业证明滥用,给出具证明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招收职工后30日内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得先签订试用期合同、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招收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按有关规定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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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睿思律师
主办律师
张睿思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综合、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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