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公司企业> 公司破产工资能追回吗

公司破产工资能追回吗

更新时间: 2019-09-04 10:17:1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司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要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及抚恤费用优先用于企业欠付的税费及普通破产债权,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所以,即便是企业破产,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还是必须发放,并且其清偿顺序优先。在实践中,员工除了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手段向公司主张赔偿,各地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会出具欠薪保障条例。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并且具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的情形,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逃逸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睿思律师
主办律师
张睿思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综合、互联网纠纷

544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