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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人跑了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 2019-09-05 11:28:4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打完人跑了,根据伤者伤势的不同,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如果伤势未达轻伤以上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为躲避治安处罚逃跑的,公安可以在找到违法人员后,执行处罚。如果是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嫌疑人不到案的,可网上追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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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王灿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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