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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电动车新政策

更新时间: 2021-03-19 14:01: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原《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止登记上牌。

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针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未在4月15日前上牌的,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登记期截至2019年6月15日。

对于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号牌,使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一律禁止上路行驶。6月15日之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申领临时号牌,而没有临时号牌就不能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m,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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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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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公司企业、证券投资、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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