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累犯认定的两种争议情形是什么

累犯认定的两种争议情形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12 10:00:56 0人浏览
累犯认定的两种争议情形是什么
律师解答
累犯认定的两种争议情形为:前罪是否应区分数罪之主观要件;追诉漏罪时可否再次认定累犯。累犯从重的前提是前罪,量刑基础是新罪。之所以产生重复评价的错误概念,是参照错误所导致,混淆了认定累犯的前罪和量刑基础的新罪不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高友仁律师
主办律师
高友仁律师

江苏-淮安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刑事案件

67
已帮助
咨询我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