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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判几年

更新时间: 2019-08-19 10:41:49 0人浏览
套路贷判几年
律师解答

套路贷,只要诈骗金额超过3000元,那么就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管是借款人还是发放贷款的人,只要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利用伪造的合同,骗取“违约金”、“保证金”、“手续费”,或者制作假的银行流水、到账证明,甚至采取威胁、诱导、欺骗等方式,让借款人再次签订新的不合法的合同,都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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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波律师
主办律师
彭波律师

四川-巴中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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