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怎么计算
2021-04-06 09:02
阅读数:188
作者:赵静光律师

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的计算方式:
1、一方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一般为其个人财产;
2、双方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款的房屋一般为双方共同财产;
3、一方婚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财产权属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一方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一般为其个人财产;
2、双方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款的房屋一般为双方共同财产;
3、一方婚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财产权属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快速问律师,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咨询律师
推荐知识专题
-
婚前财产是怎么界定的阅读:3552018-10-19
-
2021婚前财产如何阅读:2352018-10-17
-
婚前财产是如何界定的阅读:3502018-08-31
-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阅读:4722018-06-19
-
房产赠与税怎么计算阅读:18372018-06-13
-
在我国财产继承税怎么阅读:611201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