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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更新时间: 2021-02-03 11:33:53 0人浏览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男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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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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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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