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更新时间: 2020-12-08 19:01:17 0人浏览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律师解答
关于探亲路费报销标准,已婚职工探亲假费用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但是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