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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口的地面空地归属谁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35:32 0人浏览
商铺门口的地面空地归属谁
律师解答
商铺门口的地面空地归属政府或业主。商铺门口面向公用街道的,其空地使用权一般归政府所有;商铺门口在小区内的,其空地使用权一般归商铺全体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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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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