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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么

更新时间: 2022-11-08 18:47:52 0人浏览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所有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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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主任律师
徐卫东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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