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建筑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承揽合同纠纷的解释为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承揽合同纠纷的解释为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9-23 18:13:14 0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承揽合同纠纷的解释为什么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承揽合同纠纷的解释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鹏律师
主办律师
刘鹏律师

广东-湛江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121
已帮助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