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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0:37 0人浏览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条件
律师解答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条件如下: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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